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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环保局内设机构及职能一览表

机构名称

科长

办公电话

     

办公室

 

 

2901559

2901856(传真)

1、负责草拟局环保工作总结和计划;承办文电、秘书、保密、人事档案、政务信息、督查督办和全局性会议组织工作;主编《茂名环保动态》。

2、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年度考核、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职务培训和继续教育等管理工作;协助管理市辖县(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干部职务任免。

3、负责局党务、政工、纪检、监察、政务公开、机关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局重大开支事项和有关基建项目实行监督。

4、负责组织、协调本局工青妇、计划生育和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5、指导、协调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环境信访、新闻发布、宣传教育工作;联系机关服务中心工作。

6、协助局领导组织环保行政业务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

对应省局办公室、人事处、监察室(纪检、机关党委办)

财务科

广

2901371

2901588

1、负责编制及组织实施本局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管理工作。

2、负责局机关财务开支、统筹局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

3、负责局财务报表编制和固定资产登记、注册工作。

4、负责局社会劳动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5、负责编制本级排污费年度计划和预决算,并组织全市排污费报表的编制、会审、上报;汇同市财政局负责本级排污费及专项治理资金的使用管理。

6、负责组织对省级环保有关资金的申报工作,并会同财政部门对其监督管理。

对应省局规划财务处。

 

2901315

1、负责局规范性文件和法律文书的草拟、审核、制定工作,并办理相关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审核。

2、组织协调全市环境执法检查和环保法规、政策调研工作。

3、负责承办环保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复议、听证和行政应诉工作;

4、负责组织办理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联系市人大、市政协环资委工作。

5、负责环保宣传、新闻发布、环境教育等工作;负责环保教育宣传资料、报刊杂志的征订工作;编辑印制《茂名环境保护》。

6、负责普法和组织本系统环保法制教育、培训工作。

对应省局政策法规处、环保宣教中心。

 

规划开发科

2901115

1、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计划、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参与或审核其它部门专项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

2、负责编制市环保任期目标和任务,检查、指导各县(市)及有关行业的相关工作,并组织考核。

3、负责本市并组织对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的环保责任考核工作。

4、负责本市和协调、指导各县(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治污保洁和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等相关工作。

5、负责组织编制本级环境治理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的计划,并组织对申报省和本级环保项目治理方案、设计的审核;负责本局基本建设项目方案的编制、报批及管理工作。

6、协调指导环境监测、环境信息、环境统计和环境质量状况编报发布等管理工作。

对应省局规划财务处。

 

2901101

1、负责组织实施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

2、组织实施大气、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和污染减排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局管辖内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排污申报登记以及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

4、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废物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相关的行政许可审核、申报登记等环境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限期治理、达标排放、环保信用等管理制度;组织实施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的建设工作。

6、负责对区域河流的水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和跨市河流边界水质达标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7、组织对机动车排放污染检测机构资质核准和业务培训工作。

8、指导协调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对应省局污染控制处、省局水环境管理处。

 

设项目管 理科

2901330

1、负责组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本市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及省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批和协助上级初审;并对建设单位执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协助省并组织对本局审批的建设项目“三同时”竣工验收审核工作。

4、组织对权限内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区域经济开发等环境影响评价审核。

5、负责对本市环境影响评价单位的监督管理,负责联系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工作。

对应省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处、环境技术中心。

 

          

2901667

1、组织环境科技攻关、研发、合作和交流;负责组织环境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及引进、示范、推广等管理工作。

2、组织修订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负责监督实施国家、省和地方环境标准。

3、协调监督企业实施循环经济和依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实施;推动创建环境友好企业、发展环保产业等工作。

4、协调、推动环保产品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标志的管理工作。

5、参与环保治理方案、设计的审核;负责环保设施运营资质的初审、登记及管理。

6、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自然保护区和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计划;拟定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和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7、指导、协调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农业污染防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生态示范区(村、镇)创建工作。

9、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10、负责市生态环境学会的日常工作。

对应省局科技处、环境科学学会。

核与 辐射 理科

2901672

1、组织实施国家、省的核与辐射预防及环境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生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3、组织制订和实施核与辐射事故防治和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应急计划实施和应急准备工作。

4、负责全市民用核设施、材料、资源开发及放射源的调查、登记、立档和建立运行信息的监督管理。

5、负责省授权的高压输变电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

6、负责组织协调对伴有核辐射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工作,并实施运行监督和退役管理工作。

7、协助省局对民用核与辐射安全许可证的初审;组织核与辐射工作岗位技术业务人员培训工作。

8、组织、协调核与辐射事故的查处和放射源丢失事故的追查、处理工作。

对应省局核应急管理处、辐射环境管理处。

        科(加挂环境监察分局)

2901916

1、指导、监督、协调全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对排污单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

2、负责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

3、负责承办环境信访工作及调查处理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4、组织实施辖区内排污申报、核定及征收排污费等环境管理制度;并指导、协调全市排污费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5、组织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限期治理、排污申报和行政许可、排污收费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停产治理、取缔关闭等环境执法,并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

6、负责对辖区内建筑施工单位申报夜间施工的审批。

7、协调、参与反恐和人防工作。

对应省局环境监察处、环境监察分局

 

 

   

 

    派出机构: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茂南分局   负责人:袁仁国   2808869

     茂名市环境保护局茂港分局   负责人:吕金华   2687333

    茂名市环保局属下事业单位:

 

 

茂名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负责人:廖周勇     电话:2901206

 

职责:负责全市环境质量各项要素及污染源的监测工作。重点是实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全市地面水、海域水质、噪声环境、辐射、放射性、土壤、生物等环境要素以及有关环境污染纠纷、污染源限期治理、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机动车排污、排污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排污收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污染事故调查、污染纠纷仲裁等的环境监测工作;为环境执法提供技术依据,为环保决策提供技术支持,对下级站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建立全市应急环境监测信息网络。

 

茂名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负责人:柯理平     电话:2901726

 

职责:承担茂名市辖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含风险评价)任务,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对区域开发计划及国家政策实施后可能对环境造成影响进行预测及评价,为政府部门及企业的决策和建设提供技术咨询服务;组织和承担国家和省、市政府和环保主管部门下达的环境科研攻关课题,负责本市环境科研课题及污染治理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

 

茂名市环境信息与技术中心           负责人:邓新茂    电话:2901725

 

职责:(1)贯彻国家、省、市环境信息建设精神,全面负责环境信息的规划、建设和管理。(2)负责环境信息及其网络的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全市环境信息网络和培训工作。(3)负责“茂名环境保护”网站的建设、维护与更新,及时对外发布环境状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快速、准确和全面的信息服务。(4)负责本局文书档案、实物档案、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工作,组织开发档案信息资源,做好档案利用服务。(5)负责环境统计工作,建立健全环境经济统计体系和领导考核体系,为政府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6)参与组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大纲、报告书(表)的技术评审工作。(7)负责环境保护建设项目方案的预评审工作。(8)负责环保专项资金的评估、论证等技术性工作。(9)负责组织对重大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生态保护方面的技术论证和重大科技项目的评审工作。

 

茂名市环保局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人:李游      电话:2901923

职责:负责我局基建、环境绿化、房屋修缮工作;负责我局的物资、设备、水电及交通工具的维修和管理;负责局内爱国卫生、局机关文印、局内安全保卫、局的后勤采购等工作;为环境监测、监理、科研等工作提供服务;为局的离、退休人员服务。

 

茂名市环境工程设计中心          负责人:彭震      电话:2901298

职责:承担环保工程设计和建设;承担编制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方案、技术规划、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开展环保新技术推广;环境工程技术评估、建设项目投产环保验收等技术服务;承担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环保技术开发、环保工程投产后运行管理咨询等任务;开展环境保护技术咨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