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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茂名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050号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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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环案[2007]19

 

李羽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尽快解决茂港区羊角镇南香企业污染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第一,   关于提案所反映的南香村委会一带的污染面源情况。

茂港区羊角镇南香村委会位于茂名市区东面,下辖22条自然村,高水公路南北贯穿境内。随着茂名市区的东扩规划建设,一批批学校、企业、商住楼陆续在南香落户,但由于城建规划滞后,在道路、排污未完善,未具备大规模开发的条件下,各个学校、企业、商住楼盘也未取得任何环保审批,各自开发建设,产生的所有生活污水,从不同方向汇集到南香村委会办公楼东面的排洪渠沟。具体有:位于高水路东面的京粤车城、粤信车城、天鹰文武学校 、富山学校、南方科技学校、市质监局等单位的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排洪渠沟;新世纪学校、广东石化加油站、财富花园、建设局商住楼等通过新世纪学校前面高水路涵洞排向东面的排洪渠沟;站前东路两边的物流集团公司、银厦小区商业楼等通过站前路与高水路交叉涵道排向东面的排洪渠沟。这些污水汇入排洪渠沟,最终未能导入城市污水处理系统,确实给沿线的村民的饮水和农田的灌溉造成一定困难。

第二,关于造成污染的原因。城市污水排放系统是城市规划管理建设的重要基础组成部分;根据茂名市城市排水规划,高水路以西南香村委会管辖范围内的污水均向西排放到市污水处理厂,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也就是说,上述单位中:站前东路的物流集团公司、银厦小区商业楼、广东石化加油站、新世纪学校、财富花园、建设局商住楼等产生的污水均需排入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但是,目前因市政管网尚未建成,排污系统未完善,排放的污水未能纳入排污管网,随着雨水排洪渠排放,是造成南香一带受到污水污染的主要原因,

目前,城建部门已组织有关方面结合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对高水公路东侧用地排水系统的规划建设问题深入研究,制定方案,完善排污设施,对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城市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提出宝贵意见,我们继续办理。

 

 

 

00七年九月七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玉霞     290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