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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茂名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

0002号的答复

 

 

                                     [ B ]

茂环案[2007]28

张金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搬迁茂名火车站(水三线)煤场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接到提案后,安排专人进行办理,多次会同相关科室人员前往实地调查察看。现就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水三线煤场位于环市西路永业集团铁路口至水泥厂货场路段。90年代由市水泥厂、香港老板、铁路部门三家合资建设的一条铁路专线,93年开始在此卸煤,随着我市的工业发展,到达茂名站的煤炭不断增多,水三线卸煤任务越来越重,由于水三线煤场附近有粮食、饲料批发、粮食加工等企业。由于是露天作业,卸煤过程中,煤尘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的污染。

要解决煤场作业点布局不合理和污染问题,您提出在火车站折返段偏西地区规划另建一个高标准、少污染的新煤场,铁路部门已经有规划,城市规划部门承诺积极配合,但要搬迁建设一个新煤场,并非一朝一夕的事,在搬迁前,火车站表示对现有煤场尤其是水三线煤场进行如下整治:

一、在水三线煤场每个卸煤点,安装喷淋装置,卸装前进行喷淋,减少扬尘。目前,该项工程已经完成。

二、加高水三线煤场环市西路一侧围墙,防止煤炭外溢造成污染。该项工程已申请上级划拨经费。

三、在水三线煤场购置一批纤维彩条防雨布,对储存在场内的煤炭,特别是粉煤进行覆盖,防止煤尘飞扬。

四、加强对煤场的环境管理,文明装卸,对使用汽车装运出场的煤炭采取喷水和覆盖等措施,避免煤炭运输过程中的白茫茫和煤尘飞扬。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提出宝贵意见,我们继续办理。

 

 

 

OO七年九月十八日

 

联系人:吕金华

联系电话:2901315